
进京无核酸证明将被劝返为假消息。要严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京。严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持续加强监测预警,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做好集中观察点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条突发事件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