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损失惨重。2008年6月有政协委员提议设立相关纪念日,2009年3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的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的地震,仅四川全省就有68712人遇难、17912人失踪,给全国人民带来巨大心理压力和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是国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灾难。灾害发生后,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震救灾。2008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有政协委员提议,为表达对灾害遇难者的追思,增强全民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设立“防灾减灾日”或“中国赈灾日”,以纪念地震遇难者,弘扬团结抗灾的精神。

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设立该纪念日,既顺应社会各界对中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也提醒国民重视防灾减灾,减少灾害损失,让防灾减灾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