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庶子一词在古代官职中有所提及,《周礼》中提到的"诸子"官职,负责教导诸侯卿大夫的庶子。在战国时期,庶子是国君、太子、列侯等显贵人物的侍从,包括御庶子、中庶子、少庶子等,有时也被称作门庭庶子。秦汉时期,太子侍从官设有太子庶子和太子中庶子,前者官秩为四百石,后者为六百石。这些职位在后世沿袭,如北齐的东宫官职中,中庶子负责门下坊,庶子则掌管典书坊。隋代时,左右庶子分别统领春坊。在宋代,太子庶子的设置并不固定,常与其他官职合并。辽金时期有左右庶子,而元代有中庶子。明朝和清朝的左右庶子,地位在正五品,主要作为文官晋升的途径,而非太子的直接下属。直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庶子官职被废除。在家庭结构中,庶子特指妾所生的儿子,区别于嫡长子。按照古代礼制,庶子地位低于嫡子,不参与宗庙祭祀和父祖地位的继承。嫡子和庶子在宗法制度中有着明确的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