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中小陈被判刑的罪名是虚开发票罪。发票在我国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我国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的重要凭据。我国发票控制不好,会造成国家应收税款的流失。法院把小陈行为定义为与他人勾结,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非常严重。所以法院判处她两年徒刑,5万元罚金。

小陈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这个公司工作,她负责管理空壳公司资料,在2020年五月,小陈被就警方抓住后,经调查发现,小陈在这个空壳公司中已经为他人开据的增值税发票的价税额巨大,高达3亿元。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二年到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而小陈开据的发票总金额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学校知道后,按照规定开除了他的学籍。

在本案中一直有个争议点就是小陈知道不知道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违反的。但是不知情并不意味你的所做所能逃避法律处罚。因为每个成年人都一些社会常识,都应该有正确认知。开发票就应该有购物凭据。如果你所从事的工作既没有真实的交易发生,同事金额巨大,是非常不正常的。说明这个工作轻者是违法,重则就是犯罪。而小陈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小陈虚开发票行为构成的犯罪并没有超过我们的日常认知和常识,所以不清楚工作性质不是理由。

回顾小陈整个犯罪过程,也许她开始并不知道自己的工作是干什么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或许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工作是违法的。但是或许抵不住高额工资的诱惑。或者怀有侥幸心理,毕竟自己是短时间打工,不会被发现。但是最后却不但被判了刑,也被开除学业。这件事提醒了广大学生在现在暑期工的时候,一定不要只看钱,用时要看自己的工作是不是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