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消与撤销的区别(撤销、撤回、吊销、注销的具体含义,各是什么?)

撤消与撤销的区别(撤销、撤回、吊销、注销的具体含义,各是什么?)

撤消与撤销的区别在于,“撤消”并不是一个规范的用语,在行政许可的语境中,一般使用“撤销”。而撤销、撤回、吊销、注销的具体含义如下:

1. 撤销: 含义:指因行政机关在批准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被许可人在申请许可的过程中使用了欺骗、贿赂、提供虚假资料、隐瞒真相等手段,导致被许可人已经取得的行政许可被终止。 目的:纠正许可违法发放。 溯及力:撤销许可决定作出后,要向前发生溯及力,不认为以前的行为有效,并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撤回: 含义:指行政机关无过错,被许可人也没有过错,因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的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被许可人已经取得的许可被终止。 目的:适应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或其他导致许可应当被终止的客观实际情况。 溯及力:不发生溯及力,被许可人之前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3. 吊销: 含义:指被许可人在合法获得行政许可之后,在从事行政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导致其已经取得的行政许可被终止。 目的:对违法者进行惩罚,使其付出相应的代价。 溯及力:不发生溯及力。 特别说明:吊销属于行政处罚,且被许可人需在已合法获得许可资格后触犯特定违法行为,行政机关才能作出吊销决定。

4. 注销: 含义:指行政许可机关终止被许可人已经获得的行政许可后,由于法定的原因,所办理的注明记载并宣示相关资格丧失效力的程序性工作。 目的:记录和宣示行政许可的终止,既非纠错也非行政处罚。 法定原因:包括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获得特定资格许可的公民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终止、行政许可被撤销、撤回或被依法吊销、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