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抖音有人控诉张曼如,我来点东西

今天抖音有人控诉张曼如,我来点东西

张曼如被控诉的内容主要涉及虚假宣传、炒作、公司资质造假及个人生活作假等问题,但这些指控的真实性需进一步核实,目前多为单方面说法,缺乏确凿证据支持。 以下是对相关指控的详细分析:

虚假宣传与收入造假指控控诉者称张曼如宣称“月收入不低于六位数”,但聊天记录和交易记录均通过软件伪造。此类指控需核实其宣传内容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例如公司财务报表、纳税记录等公开数据。若其收入数据缺乏第三方审计支持,可能涉及夸大宣传,但仅凭单方面说法难以定论。

公司资质与运营问题指控提到张曼如的公司“美迪智”仅有两名成员(她与母亲),且存在资质异常。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小蓝书”等平台查询公司注册信息、股东结构及经营状态。若公司确实存在员工未缴纳社保、未公示年报等异常,可能涉及违规经营,但需结合工商部门调查结果判断。此外,控诉者称“银行不贷款给她”,若其公司为小微企业且未按时纳税、员工无工资记录,可能影响信贷资质,但这需银行或金融机构的直接证据支持。

资产与身份炒作指控控诉者指出张曼如的房产、车辆均为炒作:

房产:称其仅在雷州有一套总价28万的房产,其他宣传用的房产为样板房或酒店。需核实房产登记信息,若其展示的房产确非本人所有,可能涉及虚假宣传。

车辆:称车辆为借用且无驾照。若其公开驾驶车辆但无合法驾照,或车辆登记人非本人,可能涉及违法行为,但需交通管理部门记录或车辆登记证明佐证。

身份包装:控诉者称“花点钱可被写成董事长”,暗示其头衔可能存在水分。需核查公司注册信息中的职务记载,若其确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则头衔属实,否则可能涉及虚假身份宣传。

其他细节指控

普通话水平:控诉者质疑其普通话能力,但这属于个人能力范畴,除非与商业宣传直接相关(如宣称具备某项技能),否则不构成实质性指控。

行为举止:如“装卡需预约”“倒矿泉水”等细节,更多为个人习惯或表演行为,难以作为欺诈证据,除非与具体商业行为挂钩(如伪造银行流水)。

需注意的关键点:

建议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