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体制

价格管理体制

价格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价格的基本原则、方法及机构设置、权限划分等制度的总称,属于经济领域的基础性制度框架。其核心内容包括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政府价格调控制度两部分,涵盖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并通过《定价目录》明确管理边界 。

该体制类型取决于国家经济体制,分为集中统一型、分散型和混合型三类。我国现行《价格法》采用混合型制度,实行直接管理与间接调控相结合的模式,政府定价范围限定于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及自然垄断环节,并建立“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定价规则 。2015年,中央定价项目在2001年基础上压缩80%左右,地方定价项目压缩超过50%;2018年,地方定价项目再次缩减超过30% 。管理手段包含价格监测、成本监审、监督检查、价格听证和专家评审机制 。

我国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始于1978年,经历了改革计划价格管理体制(1978-1991年)、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1992-2000年)、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2001-2012年)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2013-2018年)等阶段。通过持续修订《定价目录》缩减政府定价范围,到2017年底,97%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现市场调节,政府管理价格的比重仅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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