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街柳巷(汉语成语)

花街柳巷(汉语成语)

"花街柳巷"(拼音:huā jiē liǔ xiàng)是联合式汉语成语,原指繁华游乐场所,后引申为妓院聚集地代称 。

"花、柳"在古代语境中特指娼妓,该成语多作宾语指代风化场所 。

最早见于唐代吕岩《敲义歌》,宋代完成语义转型,明清时期词义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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