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引航员管理,提高引航员素质,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制定的办法。
202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管理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办法,海港一级引航员需在2028年3月1日前完成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
该办法施行后,交通部2008年2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8年第2号),交通运输部2013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和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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