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根本大法。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已于1992年2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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