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14年11月25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家庭暴力行为,任何组织和公民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其对家庭暴力进行了界定,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具有家庭寄养关系的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视为家庭暴力。 在全国20多个省区市已有反对家庭暴力的法规、条例及决定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本届立法规划。 2015年7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5年8月24日至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将提请审议。 审议中,与会人员普遍认为草案比较成熟,赞成提请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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