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资划分

新疆工资划分

新疆工资划分中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三个档次,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70元,适用区域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7元。这一档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其中月标准针对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标准针对非全日制劳动者。

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适用区域包括伊宁市、石河子市等27个县(市、区),其中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按照1900元执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9元,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按照19.0元执行。同样,月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50元,适用区域为吐鲁番市高昌区、昆玉市等69个县(市、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5元。这一档标准也分别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的构成与排除项: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这些排除项确保了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又避免了因特殊工作环境或条件而导致的工资标准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