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中、小型项目是基本建设项目按建设规模大小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
划分建设规模的标准是总设计能力(总工程效益)或计划总投资额。生产单一产品的建设项目,其建设规模按该产品的总设计能力确定; 生产多种产品的建设项目,按主要产品的设计能力确定; 产品种类繁多难以按生产能力确定建设规模的建设项目以及不增加生产能力的项目,则按其总投资额来确定。新建、迁建、恢复项目的建设规模是指整个项目总体设计规定的全部设计能力(工程效益),或其全部建成所需的计划总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按大、中、小型分类是为了满足固定资产投资分级管理的要求,同时有利于对大中型项目进行重点考察研究。
基本建设划分大中小型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总规模或总投资划分。国家曾在1953年、1962年、1972年、1977年和1979年先后五次修订《大中小型建设项目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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