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2月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2015〕6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分合理确定福州市辖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厦门市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其他地区落户限制;进一步提高人口管理水平;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土地权益;统筹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抓紧落实政策措施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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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2015〕6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分合理确定福州市辖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厦门市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其他地区落户限制;进一步提高人口管理水平;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土地权益;统筹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抓紧落实政策措施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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