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光黑点,是指公共场所容易导致女性走光而遭偷拍的地点。 主要是大型商场的较高电梯、商场光如镜面的地面,有些偷拍者甚至将触角伸到大中专院校寻找这些走光黑点。 在香港,民建联等组织过去10年每年都发布遍布全港的“走光黑点”清单。
2010年,民建联公布多个新兴走光黑点,包括尖沙咀星光大道、朗豪坊、又一城等,走光黑点的形成与建筑构建有关。 同年,香港出现专门偷拍走光的博客。 2014年,民建联公布香港19个新走光黑点,多集中于透明玻璃围栏及扶手电梯。 2018年,民建联公布最新走光黑点,包括大型购物商场、机场、观光景点及港铁站等。 民建联列出17个新的“走光黑点”,大多集中在人流密集的商场及港铁站等。 不少走光黑点应要求增加了防走光设施,包括在玻璃上加贴防走光磨砂贴纸等。 2021年,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刑事罪行(修订)条例草案》,新订立窥淫、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等4项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5年。
想要了解更多“走光黑点”的信息,请点击:走光黑点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