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上建设项目

限额以上建设项目

限额以上建设项目是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对称,指总规模或总投资超过或等于规定限额的建设项目,是国家对建设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如产品为全国服务、采用新技术或对边远省份发展起关键作用的项目,虽未达限额也可经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视为限额以上项目。现行规定中,一般是指其总投资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项目;凡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均须经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则须经国家计划委员会上报国务院批准 。

我国“一五”时期按投资总额划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进行分级管理 。该时期以苏联援助的156个建设项目为核心,搭配694个限额以上建设项目进行工业化建设 。1961年起改为主要按设计能力划分为大、中、小型,难以按设计能力划分的仍按项目全部投资额的大小来划分 。此外,在不同层级和领域中,例如对村镇建设工程或部分地方公共投资项目的监管,也基于投资额或建筑面积等设立了相应的限额标准进行分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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