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是1997年施行的专项法律,聚焦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替代了1989年颁布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该法将噪声定义为干扰生活环境且超过排放标准的声音,适用范围涵盖全国非职业性噪声领域,针对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及社会生活四类噪声源分别制定了防治措施。法律设立排污费征收制度、噪声监测制度等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职责分工,并规定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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