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

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

《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经1991年8月23日监察部第16次部务会议通过,1991年12月24日监察部令第3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举报、举报处理、保护与奖励、附则5章31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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