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公开信息中没有明确统计开心果骗局涉及的具体被骗者数量。不过根据司法案例显示,2023年底至2025年初,刘某华等5人曾向不同人员售卖名为"开心果"的毒品共计96次,但这属于毒品犯罪案件而非传统意义上的诈骗案件。需要区分的是,"开心果"在非法交易中通常指一种含有毒品成分的丸状或片状物质,外观类似普通开心果零食。这类案件往往涉及毒品贩卖和吸食,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性质不同。由于毒品交易的隐蔽性,实际涉案人数通常远高于查获数量。从公开报道来看,涉及"开心果"毒品的案件多数为小型零包贩卖,每次交易量不大但频次较高,购买者多为吸毒人员。这类犯罪具有明显的团伙化特征,往往通过社交软件联系、现金交易等方式进行,给案件侦破和人数统计带来一定困难。如果您遇到的是以投资开心果种植、加工或销售为名的集资诈骗,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准确统计受害人数和涉案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