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通过《八角笼中》大概能够回收4亿左右的收入。具体分析如下:
电影《八角笼中》票房达到22.07亿。
制片方与院线的分成比例为41.11%,同时需扣除8.8%的专项基金和税。
计算得出制片方票房分账约为8亿。

电影投资约1亿,宣发成本存在两种说法,分别为0.5亿和六千万。
综合计算,按总成本1.5亿计算,出品方保底收入为6.5亿以上。

王宝强虽身兼导演、编剧、主演和制片人多职,但出品公司有四家,包括王宝强的公司和猫眼电影等。
这些公司参与投资并需分成,6.5亿收入需进一步分配。

经过出品方分成后,王宝强个人大概能够回收4亿左右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