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器30元/个,如部分地区有活动,以网点实际优惠为准。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第十条的规定:
发生以下情况,客户应及时办理相应身份认证介质(包括U盾、电子银行口令卡、工银电子密码器等)更新或更换手续:
1、数字证书或工银电子密码器有效期届满。
2、电子银行口令卡达到规定使用次数或有效期。
3、身份认证介质遗失、信息泄露或无法正常使用。
U盾、IC卡、电子密码器等身份认证介质被他人盗取或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被他人使用,且身份认证介质密码同时被窃取,可能造成账户资金被盗等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相关规定
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中国工商银行有权暂停或终止对客户的电子银行服务:
1、客户利用电子银行系统差错、故障不当得利或造成他人损失;出于恶意或其他非法目的,利用电子银行进行不正当交易。
2、发生不法分子假借客户身份盗用电子银行或其他危及客户资金安全的事件,或存在发生这种事件的可能。
3、客户注册后连续3年以上未使用电子银行服务且未按期缴纳服务费。
4、客户存在使用虚假证件、无效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注册电子银行等行为。
5、客户办理使用特定终端信息的电子银行业务时,所提供的终端信息错误或变更终端信息后未及时通知银行更改,造成银行无法为终端所有人正常提供相应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工商银行-电子密码器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