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屯兰煤矿事故是2009年2月22日凌晨2时17分发生于山西省古交市屯兰煤矿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造成78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86万元 。
搜救工作持续至当日18时,确认井下被困人员全部找到。国务院成立专项调查组,认定事故由南四采区12403工作面瓦斯爆炸引发,存在通风管理不到位等四项问题 。山西焦煤集团对屯兰矿矿长、总工程师免职,对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撤职,6名事故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35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该矿隶属于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核定年产能500万吨,系高瓦斯矿井。井田面积73.33平方千米,采用大断面支护技术并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004年至事故前保持百万吨死亡率为零的安全纪录,事故导致该纪录被打破 。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事故原因为安全生产管理漏洞、违章作业及政府监管不力 。山西省社保局预付2806万元用于伤亡职工工伤保险补偿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负责人表示,非机械化开采矿井、高瓦斯及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或抽放不达标的,年产60万吨以下矿井未实现“一井一面、两掘”布置开采的,“三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的等,共14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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