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它既是中国医疗保障制度中有特色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它以参合农民为保障对象,主要对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按比例进行补偿,重点减轻农民因患大病带来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新农合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补偿;儿童计划免疫、孕产期保健、疫情监测、爱国卫生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由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承担,不属于新农合的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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