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氏义庄

范氏义庄

范氏义庄是范仲淹于皇祐二年(公元一○五○年),第三次被贬后在其原籍苏州吴县捐助田地1000多亩设立的。义庄田地的地租用于赡养同宗族的贫穷成员。他给义庄订立章程,规范族人的生活。他去世之后,他的二儿子宰相范纯仁、三儿子尚书右丞范纯礼又续增规条,使义庄维持下去。

宋金战争中范氏义庄遭到了一些破坏,南宋时范之柔对义庄又加以整顿,恢复了原有规模。后世范氏子孙也对义庄屡有捐助,如明末范允临捐助田地100亩,清前期大同知府范瑶捐助田地1000亩。范氏义庄是中国慈善史上的典范,它是最早的家族义庄,更重要的是它是我国史料记载的第一个非宗教性民间慈善组织。它还创造了一个奇迹,虽然朝代更迭,历经战乱,但一直到清朝宣统年间义庄依然有田5300亩,且运作良好,共持续了八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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