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锦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长滩煤矿5·14机电事故报告公布

2024年5月14日,内蒙古锦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长滩煤矿发生一起一般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7.56万元。经调查认定,该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由现场人员违章作业导致。

内蒙古锦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长滩煤矿5·14机电事故报告公布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长滩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为民营企业,核定生产能力300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煤层自燃倾向性为I类容易自燃。

锦泰能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下辖长滩煤矿、川宏煤矿、碓臼沟煤矿。

安全管理情况

长滩煤矿配备了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设有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安检部等科室。

502运输巷设计掘进长度为1102米,采用EBZ-200A型综掘机掘进,截至事故发生时已掘进98米。

煤矿实行“三八”作业制,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安全培训。

综掘队提前制定了《5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和《502运输巷安装安全技术措施》,明确了机电管理和风险辨识及预控措施。

2024年1-4月份,监管执法检查4次,复工检查1次,共查出安全隐患25条,罚款14万元。

事故经过

2024年5月14日6时40分,综掘队队长组织召开早班班前会,安排电工和检修工在502运输巷安装调试胶带机。

14时04分,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带班副队长黄振在观察寻找皮带拉不动原因时接近减速器,衣物被高速旋转的减速器二轴卷住,导致腹部受伤。

14时07分许,事故发生,黄振仰面倒在胶带机减速器下方,腰部衣服破损,小腹裸露有血迹。

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发生在502运输巷胶带机机头电机减速器处,减速器二轴未防护,裸露部分直径0.05米,长0.17米,轴头有键槽,防护罩放置在减速器旁。

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7.56万元。

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

5月14日14时27分,井下安全员向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随后逐级上报至矿长。

矿长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未在1小时内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属于迟报。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了先期处置,利用工作服为伤者止血,并组成简易担架将伤者抬上人车。

队长组织地面车辆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医疗救治和善后

黄振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创伤性休克”。

事故发生后,锦泰能源公司成立了善后工作组,与遇难者家属签署了赔偿协议,善后处理工作结束。

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启动迅速,现场人员先期处置及时,事故现场管控有序,善后处理工作得当。

政府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并指导煤矿妥善处置善后事宜。

直接原因

带班副队长黄振违章接近高速旋转的胶带机减速器二轴,衣服被卷住导致其腹部受伤致死。

间接原因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设施安装滞后。

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差。

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未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风险意识不足,自保、互保意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