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申请积分入学,需准备以下资料:
申请人及随迁子女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积分方相关证明:积分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及社保证明。其中,居住证和社保是申请的必要条件。

申请地材料证明:
合同或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登记证或其他从业依据;
拥有产权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关系证明材料:
证明关系的户口本、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或其他有效材料;
若申请人为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监护证明;
若身份证、户口簿无法直接反映积分人与申请人关系,需提供公证处的补充证明材料。

夫妻双方共同材料:若积分过程中涉及房产或计划生育信息与夫妻双方相关,需提供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及结婚证。

补充公证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无法直接反映积分人与申请人关系的,需提供公证处的补充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