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厉打击医闹”是指对“医闹”这种违法行为采取强硬措施进行惩处,以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非法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并从中牟利的行为。他们往往通过聚众闹事、围堵医院、侮辱谩骂医务人员、破坏医院设施等手段,试图迫使医院满足其不合理的要求,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运营,损害了其他患者的就医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2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行为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这为打击医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执法标准,使得警方在处理医闹事件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时,一些常委委员提出通过刑法手段打击“医闹”现象。草案新增规定,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些规定从刑法层面加大了对医闹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有助于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