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男艺伎(常称男妓、相公)处境极其悲惨,身心受创、尊严尽失且结局凄凉,无任何正常生活可能。
被迫入行,身心遭双重摧残大多幼年因家贫被父母变卖,或遭人贩子拐掳落入风月场所。反抗者会被毒打、关暗窖,甚至直接折磨致死;存活者被强制抹杀性别特征(如以“姊妹”互称),从小承受生理与心理的双重创伤,反抗意志被彻底磨平。
被剥削压榨,毫无人格尊严收入几乎全被老鸨/馆主侵吞,仅为赚钱工具;日常需遵守严苛规矩(如口含香油不能滴落,否则追加惩罚),接客怠慢或迟到会遭鞭打。因不会怀孕,他们常承受更严酷的性虐待,完全失去作为人的基本尊严。
职业生涯短暂,结局凄凉仅青春期短短几年可从业,年龄增长后男性特征显现即被抛弃;多数流落街头冻饿而死,或埋骨乱葬岗;少数被权贵赎出也只是从一个牢笼进另一个,沦为私人玩物,难获真正自由。
社会歧视严重,永无翻身可能古代男权社会中,男妓身份比女妓更低贱,污名远重;既无“从良”空间,也不被社会接纳,终生摆脱不了“玩物”标签,无任何正常生活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