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美欢,1971年毕业于圣心学院,获得文学学士学位。
1972年,她继续深造,就读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并在1977年获得文学硕士学位。
在完成学术生涯的初步阶段后,她选择了法律作为职业道路。1977年,她开始在多伦多大学攻读法学博士学位,最终在1988年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
随后,何美欢继续深造,于1988年在剑桥大学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至此,何美欢的个人履历显示了她在学术上的持续努力和追求,从文学到法律,她成功地完成了从本科到硕士再到博士的学术旅程。
何美欢(1948年11月---2011年9月3日),广东东莞人,1948年11月生于香港。1971年在加州圣心学院获得文学学士,1972年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获得文学硕士学位,1977年获得多伦多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其后作为执业律师多年从事跨国法律业务。1982年回到香港,主持多个与中国改革开放相关的大型工程的法律工作。1988年转向教学研究工作,先后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1986)、香港大学法学院(1988~2002)、清华大学法学院(2002~2010)、多伦多大学法学院(2008~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