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房又认贷”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同时考虑借款人的房屋登记信息和贷款记录。具体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认房”是指以房屋登记系统中的信息为准。若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有房产登记记录,再次购房时,该房产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例如,购房者此前已拥有一套住房并完成产权登记,即使其名下无贷款,再次购房时仍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认贷”是指以银行征信系统中的贷款记录为准。若购房者在银行征信系统中存在房贷记录(包括已结清或未结清的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该房产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例如,购房者此前通过贷款购买过房产,即使已还清贷款并出售该房产,再次贷款购房时仍可能被认定为二套房。
与“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区别:
“认房不认贷”仅以购房者名下的房产数量为认定标准,无论其是否有贷款记录。若购房者能证明名下无房,即可按首套房政策购房;若名下已有一套房,则无论贷款是否结清,再次购房均按二套房政策执行。而“认房又认贷”同时考虑房产和贷款记录,对购房者的限制更为严格。
政策影响:
“认房又认贷”政策下,购房者的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通常更高。例如,上海执行该政策时,二套房首付比例可达70%,房贷利率为5.25%;若改为“认房不认贷”,首付比例可降至35%,房贷利率降至4.55%。这一差异直接影响购房成本,因此政策调整备受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