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包装食品

定型包装食品

定型包装食品指按一定量、一定标识并由固定包装构成零售单位的包装食品。该类食品需在包装标识或说明书中标注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主要成分、保质期限及使用方法,且禁止虚假宣传,标识内容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国内市场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使用中文标识,生产日期可标注为PRODUCE(生产日期)、失效日期为EXP,最佳使用日期标注为BEST BEFORE。 2027年3月16日起将实施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相关法规鼓励优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注位置、大小清晰度及标注顺序,让日期“容易找”、“看得清”、“不用算” 。

定型包装食品分装需保持原食品属性不变,分装企业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标识中注明分装者信息及“分装”字样。分装食品产地标注为分装地址,进口分装食品需同时标注原产国及分装地址。生产日期按分装日期标注,保质期以原产品或添加成分中较短者为准,变更保质期需试验验证。 2024年发布的《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采用分装方式生产的预包装食品,以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且分装食品的配料表应当标注被分装食品的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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