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是为了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保证全党全国服从党中央、政令畅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定的条例,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共八章四十八条。
2019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并发出通知,通知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适用于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相关活动。条例的制定出台,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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