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亮着的灯数为90盏。以下是详细的分析过程:
分析步骤:
以3的倍数灭灯:
首先,我们需要找出1到150中所有3的倍数。由于150除以3等于50,因此在1到150的范围内有50个数是3的倍数。
第一步操作是将这些编号为3的倍数的灯的拉线各拉一下,即灭了50盏灯。
以5的倍数灭灯:
接下来,我们需要找出1到150中所有5的倍数。由于150除以5等于30,因此在1到150的范围内有30个数是5的倍数。
但是,这30个数中有一部分(即3和5的公倍数)已经在第一步中被灭掉了。由于3和5的最小公倍数是15,因此在1到150的范围内有150除以15等于10个数是3和5的公倍数。
第二步操作是将这些编号为5的倍数的灯的拉线各拉一下。由于其中有10盏灯已经在第一步中被灭掉了,因此这一步实际上是将剩下的20盏灯(5的倍数但不是3的倍数)灭掉,同时将之前已经灭掉的10盏灯(3和5的公倍数)重新点亮。
计算最后亮着的灯数:
初始时有150盏灯是亮着的。
第一步灭了50盏灯,剩下100盏灯。
第二步灭了20盏灯(5的倍数但不是3的倍数),同时点亮了10盏灯(3和5的公倍数),因此最后亮着的灯数为100 - 20 + 10 = 90盏。
综上所述,经过两步操作后,最后亮着的灯数为90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