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过继给亲戚需要什么手续

孩子过继给亲戚需要什么手续

孩子过继给亲戚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 当事人应当签订收养协议。2. 双方共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3. 向民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收养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 收养人常住地的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4. 民政部门会对收养行为进行评估。5. 若民政部门认为双方都符合收养条件,将准予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如果双方希望办理收养公证,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即使不办理公证,也不会影响收养协议的效力。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2.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 年满30周岁。在办理过继手续时,需要带上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据,到民政局提出收养请求。过继的子女在法律上享有继承权,且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一般情况下,过继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除非自愿承担。过继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