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12月起32国取消我国出口普惠制待遇”系误读

“12月起32国取消我国出口普惠制待遇”系对海关总署公告的误读,相关国家早在数年前已陆续取消对华普惠制待遇,此次公告仅为海关技术性调整,对我国出口影响有限。

最惠国待遇是现代国际贸易中的正常贸易关系待遇,所有世贸组织(WTO)成员均与中国保持最惠国待遇关系。即使个别国家违反WTO规则加征关税,也未全面取消这一待遇。

普惠制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单向关税优惠,受惠国可根据发展情况被“毕业”(即取消待遇)。此次公告涉及的欧盟、英国、加拿大等国家,早在2012-2015年间已陆续取消对华普惠制待遇,与当前经贸摩擦无关。

新华社:“12月起32国取消我国出口普惠制待遇”系误读

历史背景:相关国家普惠制待遇取消时间线根据公开资料,此次公告提及的国家取消对华普惠制待遇的时间如下:

欧盟(含英国):2015年1月1日

加拿大、瑞士、列支敦士登:2014年7月1日

乌克兰:2012年

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2021年10月12日(海关总署此前已发布类似公告)结论:这些国家取消普惠制待遇并非近期事件,所谓“12月起取消”的说法与事实不符。

现实影响:我国外贸稳健增长,普惠制取消未构成冲击尽管部分国家已取消普惠制待遇,但我国外贸数据持续向好:

2021年前10个月,进出口总值达31.67万亿元,同比增长22.2%,比2019年全年高出1300亿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崔凡指出,此次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仅为“技术性处理”,企业可申请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替代,申领流程已实现自助打印,便捷性不受影响。

新华社:“12月起32国取消我国出口普惠制待遇”系误读

剩余普惠制待遇国家:截至目前,仅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仍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业内预计其原产地证书未来可能彻底退出。

自贸协定红利:我国已与26个经济体签署19个自贸协定,企业可通过申领RCEP等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享受更低关税。例如,中日通过RCEP建立自贸关系后,企业可优化关税安排,提升出口竞争力。

政策建议:企业应充分利用自贸区建设成果,提高协定利用率,优化出口市场结构,打造竞争新优势。

新华社:“12月起32国取消我国出口普惠制待遇”系误读

总结:此次“32国取消普惠制待遇”的误读源于对历史政策的忽视和概念混淆。我国外贸已通过多元化市场布局和自贸协定网络对冲了普惠制取消的影响,未来需进一步深化自贸区合作,推动出口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