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球比赛的规则如下:
1. 球队与球号: 比赛时,两队各5个球,一方为红球,一方为白球。 从1号到10号交替击红、白球,队员每人1球,称为自球,球号和队员号一致。
2. 过门规则: 如果击球员成功将球击过一门,称为通过第一门,该球员可再次击球。 过二门、三门规则与过一门相同。
3. 撞柱与循环: 球成功通过第三门后撞柱,即可在下一回合重新再进1、2、3门,撞柱。 依次使球通过球门,撞击终点柱,完成比赛。
4. 撞击与闪击: 在击球时,如果自球触及他球,称为撞击。 自球和被撞他球停在比赛线内时,击球员需用脚踩住自球,并将他球与自球贴靠,然后用球槌击打自球,利用冲击力把他球震出,称为闪击。 无论是成功击球过门还是闪击,击球员都得到一次续击权。
5. 计分与胜负判定: 每球按顺序每通过一个球门获得1分,撞柱获得2分。 以比赛结束时每队队员所得分值相加来判定胜负,总得分多者为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