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一公司销售员酒后身亡获赔132万,下班喝酒也算工亡?

五粮液一公司销售员酒后身亡获赔132万,下班喝酒也算工亡?

五粮液销售员酒后身亡获赔132万,此情况可认定为工亡。

罗世雄作为五粮液旗下宜宾五粮浓香系列酒有限公司的销售员,在下班后参加经销商举办的饭局并因饮酒过量死亡,事后公司支付了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失独扶助金、亲属抚恤金等共计132万元。关于此情况是否算工亡,分析如下:

工作时间与工作地点的延伸:虽然罗世雄的死亡并非发生在传统意义上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但考虑到其作为销售主管,参加饭局的目的是为了向经销商讨要货款,这一行为属于履行工作职责的范畴。因此,可以认为其喝酒的时间属于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喝酒的地点也可以视为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

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的活动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应当视为工作原因。在此案例中,罗世雄受公司指派或为了公司利益参加饭局并饮酒,最终导致死亡,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举证责任: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如果劳动者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在此案例中,公司需要承担证明罗世雄的死亡不属于工伤的举证责任。然而,从现有情况来看,罗世雄的死亡与其履行工作职责有直接关系,因此公司很难推翻工伤的认定。

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关系:罗世雄的家属在获得工伤赔偿后,仍然有权向与罗世雄一同饮酒的经销商等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这是因为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两者并不冲突。在民事赔偿中,如果一同饮酒的人存在过错行为(如劝酒等),他们应该按照自己的过错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罗世雄作为五粮液销售员在下班后参加与工作相关的饭局并因饮酒过量死亡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亡。公司应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同时罗世雄的家属也有权向一同饮酒的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