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共平凉市委办公室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静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14〕73号)和《中共静宁县委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宁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静发〔2014〕31号)精神,设立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静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静宁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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