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州是中国古代州府级行政区划,五代南汉置敬州,初名敬州,州治设于金山南麓三柱坊(今梅城仲元东、西路衔接处以北)。
北宋开宝四年(971年)因避宋太祖祖父赵敬名讳更名梅州,名称源于境内梅峰、梅溪等山水意象,辖境包括今梅江区、梅县区、蕉岭县、平远县全境及丰顺县部分乡镇。元代至元十六年(1279年)置梅州路总管府,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复降为州,隶属江西行中书省广东道宣慰使司;元贞元年(1295年)改属潮州路,延祐五年(1318年)直隶广东道宣慰司。
明洪武二年(1369年)废州为程乡县,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升置嘉应直隶州,辖兴宁、长乐等五县,形成"嘉应五属"行政区划体系。其治所梅城(今梅江区)自五代起即为粤东北行政中心。北宋至元代行政区划以"一州辖一县"为主,明代改置县级行政区。民国元年(1912年)废州府制改称梅县,1988年设立梅江区,形成当代行政区划基础。行政区划变迁反映中原移民南迁与客家文化发展脉络,现存建制沿革可追溯至清宣统三年(1911年)复名梅州的历史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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