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美(中国劳动模范)

李秀美(中国劳动模范)

李秀美(女),1958年12月出生于山东省禹城县,济南市饮食服务公司汇泉饭店浴池部营业员,一级修脚师。198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李秀美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从事修脚服务。自费研制5种治疗脚病药物,结合手术与药物治疗使治愈率达90%以上,累计服务患者超6000人,义务为残疾人、荣誉军人等群体上门服务1500余次,长期定期服务对象50余人。1980年获评济南市“最佳营业员”,1989年被共青团济南市委评为“泉城十杰”,同年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曾获山东省劳动模范、全国商业劳动模范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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