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成立于1988年6月,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为贯彻中央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设立的综合性外资审批机构,首任主任由市长朱镕基兼任,副市长黄菊任第一副主任,下设常务副主任一名,并由市计划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各派一名副主任任外资委副主任。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审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对全市外商投资项目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为外国投资者推介上海投资环境和政策,协调解决企业问题,实行“一个机构、一个窗口、一个图章”审批模式,简化原有需盖126个图章的流程 。
该机构成立初期设于外滩中山东一路33号,1991年迁至虹桥开发区新虹桥大厦,1992年在浦东成立分部并联合多部门提供联合服务 。同年4月,上海市将500万美元以下外资项目审批权下放至区县及部分局 。2008年,其职能整体划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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