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号不交社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将分别承担不同后果。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2025年9月1日实施的社保新规,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均属无效,需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是强制补缴与滞纳金,未缴社保的单位需补缴欠费,并按日加收0.05%滞纳金,例如欠缴10万元,每日滞纳金50元;二是经济赔偿责任,若劳动者因单位未缴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按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赔偿,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三是高额罚款与信用惩戒,情节严重的,处1 - 3倍罚款,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影响企业贷款、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对于劳动者来说,未缴社保会造成权益受损,将无法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比如退休后无养老金、看病无法报销。不过,即使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劳动者仍可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通过法律途径索要经济补偿。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需要注意。个人通过第三方代缴社保(虚构劳动关系)将被认定为骗保,已缴费用可能作废,情节严重者纳入失信名单;职工社保不得随意一次性补缴15年,仅特定历史遗留问题(如国企漏缴)可申请补缴。社保缴纳是法定强制义务,建议用人单位合规参保,个人及时核查社保缴纳情况。
